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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买家,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合同上写明了是由买房承担税费,在交易中心的时候,卖家由于是五年以上房产,并且签署了唯一生活用房的承诺书,交了所有由交易中心审出的税以后,我们现在已拿到产证,留2万尾款,就等卖家结清水电煤和迁户口,但卖家现在以税费有分歧为由,拒签户口,同时拒绝交房,但合同上由于卖家之前产证的一些问题并未具体规定交房时间,也没有相关违约条款,我该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10-06-03 13:16:5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补充一下:上家认为税费有分歧的理由是:此套并非他唯一生活用房(但他写了承诺书,在交易中心处),因此他自任务需要去补交税款,我了解到他今年也买了套房,可能是为了要我补交,给自己退税所用。因此明显他是违反了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如果因此产生了的额外税费,我可否选在不交,他现在以此为要挟不去做过户。如果我委托律师发律师函的话,这个合理期限大概是多久呢?判定他违约的话,对他可能有何处罚?是否有必要优先发起诉讼还是等待他来诉讼。
  • 你们可以发律师函,要求对方限期交房、迁户口,期限内对方不履行的话,你们可以通过诉讼解决,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 合同无约定的话,可以发律师函催告卖方在合理期限内交房,超过合理期限,则为违约.
  • 可以委托律师发函要求卖家限期迁户口及交房,如其到期仍不履约,则可起诉要求其迁户口及交房。具体可电话联系本律师协助。
  • 你们已经履行了全部改履行的义务,卖方应该交房,卖方现在的理由都是借口,得到不法律支持的,如果他们坚持不交房,你就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交房。
  • 可以书面主张对方交房,否则要求对方补偿你的损失及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建议具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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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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