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我和丈夫离婚了,孩子由我抚养,我丈夫就每月给付一定的抚养费,我想问一下这个抚养费是怎么定呢?我丈夫应该每月给多少钱给我们母子俩?
-
应付给工资的20--30%.
-
你可以要求你丈夫收入的20%-30%作为抚养费。
-
按规定应为你丈夫每月收入的20-30%。详情可来电进一步咨询。
-
你好,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你现在所说的你前夫应给的抚养费,其实是指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对子女的应尽之抚养义务的对价,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条文上说,有固定收入,一般是对方(即你前夫)月收入的20%-30%;无固定工作的,抚育费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支付。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我以上海地区为例,如没有特别的证据,则孩子一个月的抚养费一般控制在1000左右。
另,你所谓的给你的抚养费,你前夫并无法定义务,除非你没有固定工作,可能会酌情给你一定数额的抚养费。
另,你说你已离婚,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怎么会没有就抚养费做约定?糊涂啊! 如是诉讼离婚,法院一般也不会不就抚养费做处理
如你还有什么后续问题和不解,可来电咨询
我来给你解答
-
一般为工资收入的百分之20至30,如果诉讼,过高过低法院都会调整。协商只要一致即可。
-
抚养费标准结合当地生活水平及当事人的工资标准确定,一般为工资标准的20-30%,有多个子女需要抚养的,最高不超过工资的50%
-
一个子女抚养费是对方工资的20%-30%,最高不会超过一千。至于你的抚养费法律没有规定过。
-
照理说这个问题在你们离婚之前就应该已经达成过协议了。参照各地区实际生活水平而定。上海地区一般水平在800元-1500元/月。如果你老公有钱,可以要求他适当多付。
-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