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4是因一点家里的一点小事,我媳妇就我们双方之间无感情为由,提出离婚,我不同意离婚,在双方老人劝告下,还是要坚持离婚,并于当天带走我们的小孩(小女孩一岁9个月)回到娘家,并拿走她的结婚证和部分衣物,并说要起诉我离婚,我想问一下要是离婚的话孩子抚养权怎么判?要是判给女方抚养费要拿多少?财产怎么分配?我结婚前我的父母从我爷爷那给我买了一个房子,当时是赠于我的,房产证是我的名字,但婚后我们一直和我父母在一起生活并没有住过这个房子,我想问一下她是否能分得了这个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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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济南任聪芬律师解答如下:
首先,如你所述属实,对方第一次起诉离婚,你坚持不同意,法院一般判决不准离婚。
如果判离,则孩子不满两周岁一般判决随女方生活,你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占月工资的20%-30%。
房子是婚前所得的,属于婚前财产,离婚时对方无权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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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您所说的房产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 女方无权分割 其他问题如需法律帮助 可以取得与律师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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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诉离婚的,如另一方不同意,法院一般不判离,6个人月后再次起诉离婚一般叛离。
2、2岁以内的孩子一般盼归女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个人收入的20-30%。
3、共同财产平均分割,房子是你婚前财产,她无权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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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所述属实,对方第一次起诉离婚,你坚持不同意,法院一般判决不准离婚。
如果判离,则孩子不满两周岁一般判决随女方生活,你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占月工资的20%-30%。房子是婚前所得的,属于婚前财产,离婚时对方无权要求分割。如离婚婚后取得财产要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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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