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发生的一起车祸,由于事发当天正好下大雨。所以事故的痕迹都被冲刷掉了,现无法判断谁的责任。对方是一辆大客车,只有车辆受损。无人员受伤,而我方现在司机大腿粉碎性骨折。一个乘客面部鼻骨断裂,面部严重受损。还有一个乘客轻伤,车辆基本报废的严重后果。但事故已经过去四天了,对方司机还没拿出一分钱出来诊治。所以想咨询下专业法律人士,基于我方的损失。我们应该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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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交警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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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责任由交警认定,对方根据责任认定书需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可起诉对方及保险公司赔偿,具体咨询可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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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双方的责任,然后到法院起诉,现在你们要督促交警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你们对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还可对交警部门的上一级提出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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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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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交警已经介入处理,你现在应要求交警出面敦促对方出钱救治。也可要求保险公司先行垫付1万元的抢救费用。具体做法可以来电咨询。代理你全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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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