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L男2008年9月登记结婚,2009年7月生育一女孩,双方于2010年3月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内容为1、双方自愿离婚,完全同意本协议各项安排,没有其他不同意见;2、子女安排:婚后无子女;3、婚后财产(债务)安排:婚后无财产,两万元债务由男方承担。与协议书内容失真的地方是:1、婚后育有一个女儿,且离婚时孩子尚8个月大;2、婚前他家给我家2万元彩礼,我家配送家电、电动车等;3、他家出资4万元,我家出资1万元,购轿车一台,登记在L男名下,车是结婚登记前购买的,但是结婚的时候以我家陪送嫁妆名义从我家开到他家,婚后男方、女方均开过该车。4、L男月工资1000元,另经营沙场一处。现在的问题是L男家以离婚协议书上书写婚后没有财产为由,拒绝给付。5、离婚协议书上第三项载明的“两万元债务由男方承担”,该两万元是借我父亲的,打有借条。6、男方爸妈及其他亲友对我本人没有意见,只是L男认识了上司的女儿(已婚,现正闹离婚),死活不再接受我。我的问题是:1、离婚协议书可以撤销吗?有必要撤销吗?2、乐驰轿车应该怎么分配?3、孩子现在在我这里,我能为孩子争取到的最大利益是什么?
-
1、离婚协议书不能撤销。2、乐驰轿车,如果有证据证明出资,可以考虑作为借款要求返还。3、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
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
您好,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问题反悔的,要求重新分割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协议财产部门内容。如果特别约定,乐驰轿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孩子由夫妻双方共同抚养,另一方应当承担抚养费。
-
婚姻法律规定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所以就你的情况是需要具体分析的,但有一项可以肯定,就是男方需要承担孩子抚养费的。
-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离婚协议在一年内一方反悔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另外,对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如你抚养孩子,对方应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