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一个朋友两个人没人出资10万合伙开了一个装饰材料店,由于当时关系很好没有签订任何协议,在开业前期我俩共同租店面,装修,进材料花费了10万,到开业时就是剩余的10万在作流动资金,2个月后,朋友提出退伙,他的要求时将当初他投入的10万元还给他,2个月店内的利润他要一半,再就是店面升值他也要一半.我想知道他的要求合理吗,我看过相关书籍,书中写的是按合伙人退伙时企业的资产来分配,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他所说的店面升值合理吗,怎样估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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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没有订立合伙协议,也没有约定合伙期限,再不给合伙企业造成不利的情况下,他可以提前三十天提出退伙。
如果你们就退伙达成了协议,应当进行清算,也就是说退伙是企业全部资产是多少,退给他应得的部分。
他要求退回出资的10万元没有道理,那10万元已经转为企业财产。
店面升值也没有道理没有根据。因为店面是租的,你们只有使用权,不能转让,也不可能产生店面正值。如果因为店面逐渐人气旺盛,企业收益提高,也应在清算时综合考虑。
合伙最大的顾忌就是没有合伙协议,许多事情无法说清,比如出资可以说成是借款,等等。刘律师提示 法律捍卫你的权利 律师呵护你的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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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可以退伙。
当初每人出资10万,是合伙企业财产,退伙时合伙人不得主张归还。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按照退伙时合伙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财产份额。
店面升值属未了结合伙事务,可以等店面出兑或评估后,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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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退货时的资产分配。
店面是否升值可以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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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按照市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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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应该清算,店面升值了,也应该由他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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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