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06年底购单位房一套,但是因房屋设计和面积与签写的房屋协议不符,与2009年集体起诉开发商,最后胜诉但无执行裁决。于是又继续起诉到中级法院可是败诉。本想就算了的什么,开发商发了通知说以前签写的所有合同都无效了,要是想购房的可以和开发商再联系从新购买,若不需要的则退款。 我想知道,这样合理吗?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才能说无效?我现在该怎么办?
-
你最好找一个律师帮你看下,按你所说,合同应该是有效的,合同有效无效是法院或仲裁机构说了算,不是开发商说了算。
-
你好,就你所说的情况,不符合合同无效的条件,而且合同无效必须经过法律程序,不是开发商说什么就是什么的。建议你及时咨询并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以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
要看是因为什么了。
-
要看法院的判决内容。如果法院判决合同无效,开发商可以据此发通知。否则无权发此类通知。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