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感情一直不是很好,他经常以长相和琐事侮辱我的人格和无理取闹,致使我们经常吵架。而且前几天,丈夫买了一辆黑车,他的弟弟驾驶和他一起肇事将别人撞死,从而赔偿欠下债务。离婚时算不算共同债务?如果我提出离婚,债务要不要我承担部分?恳请专业人士详细告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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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交通事故需要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确认双方责任比例,要求你丈夫承担的比例责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应当为夫妻共同债务,你需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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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依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的收入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进行分割。因此,该部分债务原则上应由你们夫妻双方来承担,但你也可在离婚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房产和其他动产。另外,如果有子女,一方取得子女抚养权,另一方必须承担子女的抚养费直至子女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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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属于共同职务你们要给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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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