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李女与林男离婚后,双方所生的孩子判给了李。李将孩子由姓林改为姓李,林一气之下停止支付原定每半年给的三千元抚养费。李代理孩子诉请法院打赢官司时,才发现林男早有准备,已将名下的房屋过户送给了他弟弟,现既无职业又无收入,无财产可供执行。现问,林将房屋赠与其弟的行为是否有效?   A.是有效民事法律行为   B.是无效民事行为   C.是可撤销民事行为   D.经李代理孩子行使撤销权后,林的赠与行为才无效

其它综合
2010-07-08 12:20:29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离婚无效的情形
3362
什么是民事行为效力
民法典 3367
什么是民事行为效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行为效力怎么样
民法典 766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行为效力怎么样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行为效力如何确定
民法典 565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行为效力如何确定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1490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1100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77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675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475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53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