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今年端午节我发现我老婆有了外遇之后、曾找过那个男的好好谈过、说好他和我老婆以后不再来往,断绝一切联系。可我后来发现他们还在一直偷偷联系。于是2010年7月19日上午10点我约那个男的在我们厂外见面再谈。由于一言不合就打了起来、并且是我先动手的,用水果刀把对方划伤了手臂三处。那个男的现在在医院治疗,还有他去医院是我叫我老婆骑我的摩托车送去的所有的费用都是我出的。请问如果对方要起诉的话我会怎么判刑。

民事相关
2010-07-20 14:07:1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轻伤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重伤的3年以下10年nia以上
  • 轻伤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重伤的3年以上10年以下
  • 你这种情况涉嫌故意伤害,是否构成犯罪要看对方的伤情是否达到轻伤以上。根据你的描述,无论是否达到犯罪标准,你已经积极做出赔偿,且该事件是由对方破坏你家庭引起,所以你具备较多的酌情从轻处罚的情形,我认为不会太严重,一般不会立案处理。
  • 看伤情,建议律师介入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