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起诉离婚要求财产一人一半,小孩归我,可是地方咨询了律师,说一审只要他坚觉不同意,法院就不会判离。之后他可以把财产转移。我二审就什么都拿不到。还有现在还没开庭他就把小孩蒇起来不让我看,说永远也不会让我见到小孩。我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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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是法院是会受理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起诉到法院的离婚案件法院都会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性,法定的离婚事由包括(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情况。如果没有上述事由或者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那么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但是如果夫妻双方一致同意离婚但是对财产不进行分割,那么法院会尊重但是人的意愿,判决离婚但是不对财产进行分割。只是离婚天然地包含着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分割,在离婚时没有一并处理的,在离婚后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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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要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
比如当事人双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起诉。
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
4、《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对于起诉离婚条件的相关规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起诉的,应准予离婚。
另外,法律还有特别规定:当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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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相关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原离婚案中未涉及的财产,即对被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再次分割。关于上述情况的诉讼时效问题,民事诉讼时效一般为2年,起算点是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之日起。 因此,实践中,权利人应该密切的关注自身权益的情况,注意不要因为诉讼时效的经过而造成自身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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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婚姻也到了决裂的地步,当然还是只能通过起诉。就算第一次起诉不予支持离婚,如果六个月再次起诉,判决离婚的胜算就大多了。起诉以前半年内,对方转移财产的行为如果未得到夫妻双方共同认可,一般也是无效的。另外,对方有把孩子藏起来的行为,那对他争取的抚养权更加不利。拐带自家的小孩也可能涉嫌犯罪。所以,你该勇敢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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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固定财产的证据,对方转移财产的,反而成为不利其财产分割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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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坚决不同意,一般法院至少第一次是不会强行判离。
如果你发现财产被转移,可以向警方报案,获得证据(包括小区的监控录像)。
在二次起诉时提出要求对方少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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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你应详细夫妻共同共有财产明细;
2 申请法院证据保全、财产保全;
3 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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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