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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公司技术管理人员,兼公司稽查小组组员,对公司员工的行为规范等进行不定期检查。中午在公司食堂打饭过程中我对插队人员进行制止,在此过程中,有其他员工进行干涉,于是我骂了他两句,他就冲过来进行语言恐吓,并出手掐我脖子。在情急之中我用手中的陶瓷饭碗砸了他头部,导致头皮破裂。经医院救治,只是外伤。目前以医治8000元,请问我在此事件中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公司是否也有相关责任?同时我对伤者的赔偿问题如何分担?

民事相关
2010-07-28 12:02:2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构成故意伤害(轻伤)罪,属于自诉案件,建议你主动和受害者沟通,积极赔偿、要求对方放弃追究你刑事责任。至于你和受害者关于民事赔偿责任,可以按照过错大小进行划分。费用总额,需要等到对方医疗终结,伤害程度鉴定结论下来了,才可以确定。
  • 1、如伤害经鉴定属于轻伤或轻伤以上,则你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并赔偿受伤者。
    2、建议委托律师辩护,争取最轻处理及适当赔偿。
    3、有法律问题请直接电话联系我。
  • 你用陶瓷饭碗将对方打成头皮破裂行为是超越职务的行为,你在此事件中负有赔偿的责任,若对方构成轻伤,可能会涉嫌刑事方面的责任。
  • 你不会构成犯罪,只是民事赔偿,而且应该由单位出,因为你是在履行合同。此外伤者也要自己承担一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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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