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08年5月1日,因怀孕我与***结婚。。婚前俩人一直感情不是很好,婚后更是糟糕,小孩生下来以后男方整整有一年多没有给家里任何家用,因为男方在国外,我们有一年多没见过他的人了 ,我屡次要求离婚男方开始不同意,然后又要求把小孩给他他才愿意,我不同意,现在又要求财产平分才同意离婚,我和他结婚后就买了一部车,是写的我名字,这算是共有财产吗??这一年多以来所有开销是我个人的和我父母的钱。我觉得他有义务抚养孩子和照顾家里。他不给家用也不给孩子奶粉钱,我觉得他应该赔偿我的 损失。。。现在他耍无赖说不会和我离婚,就这样耗着。。。。请问我该怎么办???

其它综合
2010-08-03 10:41:3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按照你叙述的情况,你们感情应该已经破裂,你可以先与他协商,协议离婚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车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应该向你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你可以要求适当的多分财产。
  • 协商不成可以诉至法院。婚后财产如无约定,双方取得的合法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原则是: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据你所述情况,在离婚诉讼中法院可能会适当照顾判决你多分共同财产。
  • 建议先协商离婚,不成,可通过起诉离婚。根据你提供的情况,小孩从小跟你,有可能会判给你,男方按月支付扶养费;对于车的问题,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配。
  •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车子做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配,对方有义务支付抚养费!
  •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