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5年7月签订买卖合同,一次性付80%房款。
2.2008年9月发展商说可以办房产证,要求支付20%房款,付过全部房款后1年多,房产证仍没有办下来;
3.到广州房地产交易中心查房产相关信息:房产被白云区法院查封,查封期限从2009年7月17日至2011年7月17日。
请问:
1.可以采取什么样的法律手段来确认房产的产权是本人的?
2.向白云区法院申请解封,是否有成功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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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办理才能为你争取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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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确认房子的所有权,并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发展商承担违约责任。建议带上合同等材料与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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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确定房子的所有权,不过需要了解细节,
建议带齐资料面谈律师为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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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法院起诉确权,具体操作带上相关资料与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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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白云区法院申请解封,肯定有成功的机会。请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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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问题最好问题律师代理,我认为既然你们的房款已经支付完毕,你们完全有理由要求解封并办理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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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了解房产现在产权情况,才好起诉确权.
解封提供担保就可以.
最好请律师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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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