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村长任职时劝说了我们18户村民以私人名义向银行贷款,当时跟我们说是用来盖村厂房用的,签了一些文件(没有委托书),也相互担保,村委作为另一担保人,盖了公章的。因为村委的贷款还没有还清,银行不再借给村委,所以想通过我们18户来借钱,每年有些许差额利息给我们。谁知道当时从银行借来的钱却没有入账,而前村长因为犯罪在坐牢,听说,之前每月给银行还的钱,有的是从公家户口划账,有的是私人户口。现在,现任村委班子不认账,银行就催我们这18户还钱,我们去银行查看了相关的账单,我们贷的钱大多数是前任村长和出纳拿的,但其中有三笔钱是我18户中的一位取了,听说他跟前村长关系很好。因此,事情变得很复杂了。我们质问银行,说我们根本没有签委托书,为何别人可以拿到我们的钱,银行方面说是拿存折凭密码取的。这方面银行有违规吗?取这么大笔钱不需要我们本人的身份证吗?我的问题是,如果打官司,我们有机会赢吗?让上级领导出面解决,还是报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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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走诉讼程序,银行存在监管不利,村民可以主张贷款人是前任村长和出纳,账单有关的提款记录即是很好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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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贷款需要借款人到委托人处填报借款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有效居留证明;购房合同或意向书等有关证明文件;借款人所在单位同意贷款的信函;委托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银行存在监管不利,可以主张实际贷款人是用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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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联系我帮你们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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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银行确实存在违规之处,但借贷关系是否有效,还需详细分析相关资料,具体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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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