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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作中意外受伤,右手无名指指尖撕裂性骨折,镇上那个医生认为可能工伤鉴定不上,厂里相关工作人员对我做了些思想工作,我就当时有放弃的念头,他们还让我在一张纸上签了本人自愿不做工伤鉴定的字样,现在我有些后悔,那时是不假思索的签了个字,现在一个月了,骨头还未长好,我去了中心医院,医生认为碎骨有可能要取出来,我现在还能鉴定吗?我想就算鉴定不上我还可以要求赔偿吗

其它综合
2010-08-13 11:07:19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规定,你可在发生故事伤害一年内提出工伤鉴定,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伤,是可以鉴定为工伤的。
    待经治疗医疗终结期满(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要求公司支付相关赔偿金。
  • 你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待医疗期终结或伤情相对稳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即使鉴定出来不构成伤残等级,公司还是须支付医疗费、医疗期内的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 可以鉴定.鉴定不上级,但一样有赔偿(补偿).你是因工受伤.治疗费.....由公司承担.只是赔偿范围小一些,金额少一些.
  • 你好,如果未超出1年的期限,你还是有权自行申请工伤认定或委托律师申请的,这是法定的权利,不应你写了放弃的协议而无效。建议尽早申请,然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再根据鉴定申请赔偿。具体电话咨询
  • 即使鉴定后,够不上伤残,也需要赔偿你相关的费用。
  • 可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伤残等级鉴定。建议在律师帮助下准备证据并维权。必要时可电话联系我,我可为你进一步分析,告诉你法律依据及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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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