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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鉴定为轻伤,已构成刑事罪,派出所14号傍晚抓人到夜2点放人,我们问派出所为什么把人放了,他们说:他捂着头趴在地上 说头疼就把他放了,还说有病人不能拘留,判不了刑定不了罪,还说我们要是不行 就上法院起诉 打官司。问 :我该怎么办。假如他有病的话是不是真的不用负刑事责任,打伤人不用受法律的制裁,如果是这样我家以后老人小孩就不会安生了。【因为这不是第一次,骂我们是常有的事,打架这是第3次,而且一次比一次狠,大人小孩男人女人都不放过。】求求你们帮帮忙,帮我出出主意,我该怎么办,法律要是办不了他,我们以后的日子是什么样我真的不敢想,求你们了,跪拜

民事相关
2010-08-23 16:09:2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一、《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 轻伤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了,他肯定要承担刑事责任,派出所的说法是不对的。您可以找其上级或检察机关反映情况,要求对肇事者立案调查。你也可以通过刑事自诉方式追究其责任,就是直接向法院起诉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并提出附带民事赔偿要求。
  • 向上级反映此情况,争取上级的重视,尽快解决此事,因为他已涉嫌故意伤害罪,应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并可追究他的民事赔偿责任,必要时委托律师办理为宜。
  • 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同级检察机关反映此问题要求立案侦查
    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 要求对方承担刑事及民事责任
    鉴于此案件涉及面较广 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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