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中旬上班,入职后不给签劳动合同,单位是指纹打卡机,无工作牌,也不缴纳社保,6月中旬辞职,7月初应发6月的工资,但公司说离职员工要推后一个月发放,等到8月初,公司其他员工都发7月份工资的时候,我6月份的工资还未发放,被告知我应发放的6月份的工资需再核对考勤签到表,确认后才能发放,可是现在由于公司人事变动的原因考勤签到表找不到了,所以一直押着不给发工资,请问我该怎么办。我当时辞职只是口头上说的,并无书面材料,事后安排了一个人和我做了交接,当时打印出一张交接单,我俩都有签字,但是现在那个交接我工作的人也辞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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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准备你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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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建议聘请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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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仲裁要求支付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应发的2倍工资并支付拖欠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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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首先:单位违法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其次:依法工资应该月月清的,单位扣发没有法律依据。
再次:你可以拿着交接单作为证据之一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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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