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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母九十年代去世,留下祖上传下一房产院落,位于朝阳农村,无遗嘱。父亲兄弟3人,父亲和二叔六十年代上大学毕业户口落到单位,只有三叔一家在此长年居住。后大队搞宅基地调查,使用人登记在他名下。祖父母去世时有老房,后三叔将老房拆了,翻扩建了所有房屋,我父亲有小部分出资,并且父亲也时常住在那里。他现在不承认父亲出资,说所有都是他出资建造,钱就该都归他。现已拆迁完了,因这里政策是按在那里的户口补偿,所以他领取全部拆迁款。父亲起诉要继承遗产,分得自己应继承部分,请问由于拆迁时院落内已经没有祖父那时留下的房屋父亲是否还有继承权呢?三叔不承认父亲出资有何办法证明此事实呢?

继承
2010-08-31 23:39:1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可以肯定的是,对于你祖父母的遗产,你父亲享有继承权,而且这种权利并不因为你三叔的翻建行为而丧失。
    2、证明问题实际上是证据的获取问题,而对于证据,根据规定证据的形式有多种,可以针对不同情况适当选择证据形式,并据此选择获取证据的方式方法。
    如有需要,可来电约律师详谈。
  • 因原有老房已经被拆除后翻建,遗产已经不存在,故你父亲如果以要求继承为由进行诉讼肯定是败诉的,建议你们收集出资建房的证据,来主张自己对于房屋享有的利益,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 已经回复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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