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2008年8月份进入单位2010年的8月13日离职份离职 `我于2010年的8月18日去劳动局仲裁申请2008年9月到2009年8月这11个月的双倍工资赔偿他们说我过了时效 `说这个赔偿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一年内起诉才有效`<他们意思就是说我因该在2009年的8月份之前申请才有效劳动法我看了的却是这么规定的> ``劳动法上说超过1年没签合同就会被视为签定了无固定期限合同 `我想请问无固定期限合同不是书面的吗`我也没有签啊`劳动法第82条说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需要赔偿自应当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之日起的每月双倍工资`那么也就是说即使现在我2008年9月分到2009年的8月份期间的双倍工资要不到了`我也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自2009年9月份一直到我2010年的8月份期间的双倍工资是吗?请高手帮帮解释下`说的详细点谢谢了`急急

合同纠纷
2010-09-03 10:23:5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劳动合同纠纷 2306
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有双倍补偿吗
民法典 1620
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有双倍补偿吗
无固定期限合同解除赔偿标准
民法典 757
无固定期限合同解除赔偿标准
什么时候开始适用诉讼时效3年
民法典 1738
什么时候开始适用诉讼时效3年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420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240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55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30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05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11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