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了,男方不要孩子,孩子归女方抚养,男方不支付抚养费,我自己无能力抚养孩子,我想把孩子送出去。我这样做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我这样做男方能管得着吗?我这样做,男方若起诉我,我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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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你愿意,我诚心收养你的孩子,我结婚几年一直没有孩子就希望领养个健康的孩子,经济条件不错,教育孩子你会放心,因为是老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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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可以送养给我,我会真心对孩子好的,我们是婚后一直没有孩子,经济条件不错,希望能和你的孩子有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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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被收养,但是收养人必须无子女才可以收养。送养人也必须要与当地计生部门签订今后不再生育的协议,且必须要保证夫妻双方都同意送养,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也同意送养才行。 收养人还要与送养人达成相关协议,送养方需要出具同意送养和无力抚养的证明。这种情况,即有父母的孩子,不能送给社会福利院。社会福利院只负责抚养那些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孤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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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收养法》第十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因此是可以送养的,但是必须夫妻双方共同送养。
同时但是收养人必须无子女才可以收养。送养人也必须要与当地计生部门签订今后不再生育的协议,且必须要保证夫妻双方都同意送养,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也同意送养才行。 收养人还要与送养人达成相关协议,送养方需要出具同意送养和无力抚养的证明。这种情况,即有父母的孩子,不能送给社会福利院。社会福利院只负责抚养那些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孤儿。
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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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