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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09年6月26日通过中介将自己一房产出售,三方签了正式合同,也收了买方2万定金(其中中介处1万,中介给开了委托书),后来买方因种种原因拖延不来办理手续,嘴上不说不要,实际是不想要了,但合同没有具体写明办理完成时间,请问:1、这种情况房屋买卖合同有有效期吗?有的话,是多长?2、买方算违约吗?3、我能从中介处拿回1万元吗?

房产纠纷
2010-09-14 23:18:07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1、你可以委托律师给对方去律师函,催告对方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合约。
    2、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仍未履行合约,你方可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 1、可以委托律师发律师函,予以催告。
    2、对方在催告期限内未履行合同,你方可解除合同并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 可以催告,对方再不履行就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具体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 在律师指导下发函催促对方履行合同,逾期不履行的,视为违约。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中介不支付剩余违约金的,应起诉解决。
  • 可以催告,对方再不履行就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要特别注意操作方法并保留证据,以免被对方“反咬一口”。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我,我可为你进一步分析,相信对你会有所帮助。
  • 看你合同中是否有具体的约定,没有你可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否则,终止合同,并要求承担违法约责任。你有权要回一万元定金。
  • 我协助你要回这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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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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