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想请问一下,我(离异)和现在的爱人(也是离异的)双方在一起居住了13年,现在他外面又找了一个女人,突然提出要和我分手,我们这样在法律上算是夫妻吗?在法律上我能受到保护吗?我可以起诉他,并且索赔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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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所描述的情况,你们之间不算是夫妻,可以起诉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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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夫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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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非法同居关系,法律不会保护的,但你可以要求分配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如有孩子可以要求孩子的抚养权并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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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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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可要求对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索赔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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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仅属于同居关系,你可以要求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及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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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同居关系,可起诉分割同居期间的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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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是同居关系而非事实婚姻。“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 同居关系本身不受法律保护,解除同居关系不可以向法院起诉,自己分开即可。
3.因财产分割有纠纷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具体哪些财产属于同居期间共有财产,分割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如有不清楚之处或其它需要,欢迎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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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