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游戏名称;歌词中的某些句子;还有一些比较普遍,已被很多机构用过的词汇,像“视觉盛宴”,“山水神韵”,“高清天下”之类的。还比如,广告语中有一两个词,与别人的广告语中的相同,并且在同一位置,但余下的却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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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是不是关键性的词句,如果是关键性的词句的话,就构成侵权;如果不是的话,你还有另外的创意,那么一般不会认定为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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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惯常使用的词语,是不构成著作权侵犯;广告词是否侵权,应当在一句完整的广告词中去判断,是否存在复制其他著作权人广告词的情形,如果不存在,那么就不侵权。
著作权是一种原创权利,你只要能证明你的广告词是你原创的,即便是完全一样的,也不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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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看你是用在哪个商品或服务上面,又是如何使用的,如果构成混淆,有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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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