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8年承租昌平区某村30亩地作为煤场使用,出租方为该村村民。合同已约定出租方保证该地产权以及使用权无争议,并拥有长于承租年限的使用权及转租权,否则承担违约责任。现该村村委会向我下达通知,因环境污染要求我立即拆除地上一切附着物,并恢复耕地使用。请问,我要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对方应该承担怎样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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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看你和村民承保的地的性质是什么?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承包“四荒”等农村土地的。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同时,也可以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发包时。应当在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承包农村土地。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人股、抵押等方式流转。“四荒”承包完成初步治理后,依法分别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确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四荒”使用权。承包方依法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的,即享有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或使用权。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就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四荒”承包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法:一是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的方式承包。采用承包方式时要将承包的方法、程序和承包过程向群众公开,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二是将“四荒”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分配后承包。其中,实行承包经营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折股,分享承包费等收益;实行股份合作制经营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从经营收益中获得股份分红。
其次就是要看你们之间合同的约定了,违约责任等情况
还是要看手中的合同和详情,才能知道下一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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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是否经过了村民代表的表决通过?合同是否约定了土地的使用用途及改变使用用途的后果?需要把你们之间的合同拿过来看一下,才能准确的回复你。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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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们所签订合同的内容,如果约定了违约责任,则可以要求对方依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还要看你的合同约定,是否对该情况进行约定,是否对使用用途进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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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确已将耕地改变用作煤场,村委会有权要求你恢复原状。
2、出租方与你关于用作煤场的约定损害了集体利益,该条款无效,按照合同法的规定,你因此受到的损失可向该村民主张。
3、建议尽量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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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们的合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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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结合双方签订的合同来判断,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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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