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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身份证在2007年被别人(不认识的人)冒办了N张信用卡(身份证一直在我身上),直到2009年我收到催款通知时才知道。我随即到派出所报案了(有报案回执),并且一一联系了相关的银行,也应要求传真了相关文件给各银行。到现在一年多了,只有一家银行到人民银行涂消了我的不良信用记录。 现在我要买房,无奈上了人行的黑名单,贷不到款。请问:我可以起诉相关银行吗?需要准备什么证据?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到哪里起诉(我户口在南昌,在广州工作)? 希望广州的律师朋友能联系我!

证券投资
2010-10-10 17:40:31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直接向办理信用卡银行追责,银行审核疏忽造成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被侵权人可以要求银行停止侵权,并恢复个人名誉,可要求一定的精神赔偿,但由不良记录造成的间接损失不在银行的责任之内。
  • 可以起诉银行要求其消除不良记录,并赔偿损失,本律师有相关成功案例。
  • 你可以先投诉,不行再起诉。起诉到银行所在地。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 你好,你可以起诉银行,要求其消除相关记录。详情可以咨询陈律师
  • 可以起诉银行撤销不良信用记录.
  • 最好先到银行投诉,投诉无效,可以诉讼解决,具体可电话咨询田律师详细解答。
  • 可以起诉银行,委托律师办理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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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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