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结婚了(没领结婚证.但亲里朋友都知道.)差不多三个月,后来才知道了脾气那么不好,还有一个不好的婆婆,,一言不好,就出手打我,,后来我就要求和他离婚(只是语言上的协定,没有见证人..)我就回娘家了,现在我想要回我爸给我买的陪嫁,的东西....彩电,冰箱..电脑...等等,,,男方不给,说只要进他家们就打,不知道法律对这方面有什么保我们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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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不是婚姻关系,可以起诉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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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从法律上讲 你们之间只算是同居关系 不算是夫妻 你方陪嫁的财产 应算是你的个人财产 是可以要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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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结婚 可以要回彩礼 不给 可以请律师到法院起诉对方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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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法院起诉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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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并不属于夫妻关系,没有结婚离婚之说。你们属于同居关系,只要有证据证明你所提及的财产是你个人购买你是有权力要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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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