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于2010年2月17日驾车在贵阳南明区遵义路上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行人是74的老人。老人当时横穿马路未走斑马线,事故发生后我第一时间报警,并叫来了120 急救车把老人送到医院治疗。事故中老人小腿骨折,手术后,老人怕疼,不愿活动,致使她的小腿有点肌肉萎缩,到现在都不能走路,事故赔偿这块我该怎么赔付以及老人怕疼不愿动我又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0-11-01 11:38:5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根据责任认定确定具体赔偿。
  • 你应该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构成伤残的还有伤残赔偿金、如需二次手术还有二次手术费、必要的营养费及交通费。
  • 您好!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构成伤残还有伤残赔偿金、如需后续治疗还需后续治疗费。
  • 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对责任划分,根据责任划分承担赔偿责任。
  • 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构成伤残还有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如需后续治疗还需后续治疗费。
    追问:你好,请问在工地上班摔伤肋骨摔断八根,两根断裂错位,两根断裂,四根骨裂,肺部受伤咳血,现在在医院住院两个月了,准备回家修养,跟公司见面商谈一次,他们说赔偿3万多点,我想咨询下赔偿多少合适。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