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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2005年8月,担保人先后4次找我想办法借钱给他朋友急用,都被我回绝,然后再次找到我说利息多给点一定要帮他朋友想想办法,然后我就从朋友那凑了3万块钱给他,他这个朋友也就是借款人,在借钱之前我根本不认识,所以我就要他写了借条,也让我朋友写上了担保。欠条上的时间是3个月后归还,之后借款人和担保人就消失了,过了半年左右借款人再次看到我还了2000块,然后说暂时没有钱,口头谈好每个月归还2000的,利息也一次没给过。直到现在借款人一直在跑,也见不到人,担保人现在回来了,也能找到,就是不愿意还钱,现在起诉的话找担保人还行不行,以前我也咨询过,只是别人说担保人和借款人都不在家,而且也没有偿还能力,起诉了也没用,现在担保人能找的到,也有偿还能力,现在起诉有没有作用。

债权债务
2010-10-31 13:29:4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
    担保人对借款人的借款承担保证担保,如约定担保形式不明,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你有权起诉借款人和担保人,也可以起诉保证人,要求保证人承担还款责任。
  • 根据你所述的情况,没有约定保证形式的,应当是连带保证,可以单独起诉保证人,主要注意时效问题。
  • 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 起诉担保人即可。
  • 1、05年的事,应该已过了时效了.
    2、想办法重新启动时效吧
    3、我专门从事借贷纠纷处理,个人介绍中的个人网站或许对你有所帮助,建议关注相关知识,预防下次同类问题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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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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