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车祸受伤一个多月,爸爸电动车对方03年的别克赛欧,目前爸爸仍处于昏迷状态,事故责任还未定,但是车辆检测结果已出,交警队车辆放行时间已至,但我们家属不知道是否要申请诉讼保全,肇事一方表示不保全的话,卖车打款。保全的话,无力支付医药费,等着法院判决。我家经济条件不好,而且交警说这车顶多能卖2万多,如果保全的话,很有可能就成为一堆废铁。驾驶者驾驶的是他姑姑的车,当时驾驶者没有喝酒,也不是为他姑姑办事。如果我们保全车辆的话,是否能让他姑姑承担连带责任?申请诉讼保全需要交纳等额保证金,我们怕以后承担诉讼保全期间对方的损失,但是不申请,我们又怕自己的利益得不到维护,请您们给个建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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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保全,如果对方缴纳保证金可以不用保全,否则最好保全,需要帮助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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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将车辆保全,根据最新侵权责任法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对损害发生有过错可以要求车主承担责任。
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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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无偿借用,申请保全意义不大,而且可能不能保全该车辆或者说最终无权拍卖该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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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