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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给朋友帮忙,为凑人数成为他注册公司的股东之一,没有实际注资,也没承担任何职务。现该公司发生债务纠纷,法院找到我,告知,如他不还钱,我们这些股东也要承担部分债务,我想问问,我应该怎么办? 谢谢!

刑事案件
2010-11-02 13:58:1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属于只顶名、不出资、不分享营利并且不分担债务的挂名股东。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你这样的情况可以不承担公司正常经营产生的债务。法院找到你,要积极应诉,陈述自己的情况和主张,具体不明事宜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 应该由公司承担责任,你可以委托律师,与律师面谈具体情况。
  • 你在实际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如没有出资,则要承担一定责任,如有疑问可与我联系。
  • 你好:公司的债务由公司承担责任。但是股东如果是虚假出资的话,也应该补足出资。
  • 如果符合法定程序,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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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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