姥爷去世前留下一套房子给再婚的新姥姥,我家里人全部也没有反对。自料理完姥爷后事后她也从未联系过我家人(我们都在同一个家属区居住地方都很近),房产一直没有过户到新姥姥名下。近来突然起诉我母亲及其姊妹,说我母亲以及姊妹不配合房产过户。侵害她合法权益,并要求赔偿。 请问:
1.新姥姥从来不联系我们,却说我家里人不配合房产过户是否成立?
2.是否联系过我们这个事情很难说明,我们可以怎么做证明不是我方的问题?
3.除了以上问题,我们还可以做什么反驳她的控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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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针对您提到的问题
1、是否联系你们,并且你们拒不配合您新姥姥办理房屋过户这个事实,按照法律规定,应当由您新姥姥负举证责任。
如果她没有证据证明她要求您家人配合办理过户,那就说明您家人不配合房产过户不成立。
2、您说的反驳控诉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比如,当时您姥爷将该房屋留给您新姥姥的行为是否合法并生效等等,是一个可以考虑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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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需要对她的诉求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
另外,你姥爷是以遗嘱还是其它方式将房子留给她的,请说具体,以便为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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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肯定找了律师,最好找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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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委托代理人进行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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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姥爷是以遗嘱还是其它方式将房子留给她的,请说具体,以便为你分析。建议委托律师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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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