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公司老板以我“无正当理由拖延工作,没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违反员工手册第某条,给予某项处分”,该处分按照本公司员工手册条例,能够直接开除我。实际情况是:本人多次向老板反应工作量过大,希望重新分配工作内容,但一直无果,而且与老板交涉过程得罪老板。此后仍旧天天加班,(本人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上标明:无定时工作制,而且签过补充协议:员工本人签字认可不定时工作制),有些时候很多工作任务加班到晚上10点仍干不完,回家继续做。近日,在本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老板拿来他本人签字、人事部已经签字的处分通知单让我签字,请问我该如何解决?恳请各位律师能够指点一下,给予帮助,非常感谢!

劳动纠纷
2010-11-08 10:35:47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1、如果你认为公司是违法解除你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依法向仲裁委要求裁决
    2、如果公司属于违法解除的,可以要求双倍的经济赔偿。
  • 1、公司解除是违法的,你不要签字,或者注明对内容不认可即可,要求加盖公章;
    2、不定时不是由你本人是否认可来定,要有报批手续的,否则是无效的,你可以要求加班工资;
    3、提起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或恢复劳动关系。

    专业从事劳动仲裁、诉讼,详情可以来电咨询或预约面谈。
  • 你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对该处理不服的,才能向法院起诉。
    详细情形请来电咨询,律师将为您提供帮助。希望我的回答能解决您目前的困惑,回答盼采纳为正确答案!
  • 你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不服该处理的,才能向法院起诉。
  • 不要随意签字,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或劳动仲裁依法处理。
  • 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公司部能随意开除员工,如果构成违法解除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2倍的经济补偿金)。详情可来电咨询
  • 建议现在对于公司给你的任何文件都不要轻易签字,向其索要该处分单。你不要主动提出离职,在此敏感时期建议坚持原岗位工作并同时收集加班证据(包括考勤记录等或考勤卡工作手册等) 。公司因此而解雇你是不合法的。可进一步咨询或委托律师操作
  • 在此敏感期,不要在公司出具的任何文件上签字。不要主动离职。不定时工作制是需要劳动局审批的,而且需要看是具体审批条文。公司因此而解雇你应该是违法的,你要注意保留加班的证据 ( 保留考勤记录,工作手册等),可委托律师操作或进一步咨询本律师。
查看全部9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