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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单们签了合同但是合同上也没有注明交社保,而且每个月都扣了我200元的扣金,现在已经扣了解情况3000多了,而且节假日单位也不给我们双倍的工资~我想请问一下对于以上我能要求什么样的赔偿?如果可以赔偿,请问赔偿标准是怎么算的?

经济相关
2010-11-12 16:20:45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不缴纳社保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针对一些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规定明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规定中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规定提出,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职工本人,每年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报或者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用人单位代职工申报的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认可,由用人单位留存备查。
  • 看具体情况。
  • 公司应当给你交社保,并且不应当扣押金,节假日应该是双倍甚至三倍工资。你可以主张赔偿。
  • 社保个人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从工资中代扣,法定节假日应当支付不低于300%的加班费
  • 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
  • 向劳动监察投诉
  • 应当支付加班工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建议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可以要求补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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