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离婚,当时协议孩子归我抚养。后来各自再婚。离婚后孩子我抚养着,期间迫与生活压力出外打工,孩子跟爷爷生活,04年后半年起孩子母亲把孩子带走抚养。05年我打工回家和孩子联系让其回来,其不同意。这样几年和孩子联系较少关系处的不是很好。现在孩子已经22周岁,毕业了,开始回来要家产,第一次要其爷爷的房产证,必须要把房产过户到他的名下,接着又来要保险证(保险是我和前妻给孩子办理的,离婚时保险证还有几年没有交齐,留在我这,现在到期了)给他了。其要房产和这两件事和我厮打,我很灰心难过,我想放弃这样的孩子,和他断绝父子关系,永不来往。请老师帮我一下,怎么办理这手续,如果他不同意我该怎么办?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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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上是不可以断绝父子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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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不来往,是你的权利。断绝父子关系,世界上没有这种手续!到任何地方也找不到这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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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子女关系不能断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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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关系是不能断绝的。如果孩子继续纠缠,可以建议他通过法院解决。如果发生冲突,可以选择亲友调解或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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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子女关系是血亲关系,无法断绝的,孩子向你索取房子,你可以拒绝,必要的时候可以到法院诉讼,但是无法办理解除父母子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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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