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1个月内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在1个月的时候以未通过试用期为由,要求员工离职或转岗。 且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任何保险。 如果员工在这种情况下离职,可以获得经济补偿么?此外还可以得到什么其他的补偿?
我10年10月22日进公司到今天工作整整一个月,试用期工资2800,转正后4000,但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但签过保密合同,现在公司要我调岗,请问如果我不同意调岗,如果辞职的话能否拿到赔偿金,赔偿金能拿到多少?公司在试用期没有给我上任何保险,这部分补偿能有多少?还有公司的工资分两张工资卡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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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需要证明你不符合录用条件才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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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间用人单位认为你不合格可以随时不要你的。并且不会有任何赔偿。过了试用期,就是为单位认可你的能力,应该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就要付双倍的工资。劳动者自动辞职的是没有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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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认为不符合录用条件,需要提出之前的录用条件,否则公司的所谓不符合录用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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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