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女方2010.5月1日办的酒席,之后女方经常无缘无故与我生气,至今以回家2个多月未回来,我不想和她过了提出分手,她想把嫁妆拉走,我可以和她要彩礼吗?应该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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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种情况很普遍,有媒人吗?如果能作证人,应该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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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没办结婚证只是摆酒席,与女方之间只是同居关系,不存在法律上的夫妻关系。而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双方还没有登记结婚的,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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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与女方之间不存在夫妻关系,你们都有权要求互还对方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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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已经办理结婚登记并且已经共同生活,则你无权索要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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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结婚证只是一种同居关系,彩礼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没有登记,当然可以要回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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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给付彩礼造成你生活困难的情况,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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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