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公司与A公司于2008年签订了一份股份转让合同,将我公司持有的H公司股份全部转让给A公司。转让合同生效后,新H公司偿还了转让前的大量债务(均已过2年诉讼时效),并将这些债务作为“转让时未列明的隐性债务”,对我公司提起诉讼求偿,请问A公司的主张是否可能得到法院支持?谢谢。

债权债务
2010-12-05 21:48:44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1、那首先要看当时H公司偿还债务时你公司是否有告知,H公司是否是同意无偿偿还的
    2、如果需要详细咨询,欢迎来电,或者Q Q122282519
  • 你公司可以以该大量债务已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另外,你公司可以以股权转让时转让的既是权利,也有义务,不能只承受权利而放弃义务。
  • 不知转让合同有否约定债务如何处理?
    可来电咨询。
  • 建议积极应诉,提出答辩意见,由法院判决。
  • 这要看你们的转让合同如何约定的,建议委托律师积极应诉。
  • 从法律上讲,公司与股东是两个不同法律主体。你公司将所持有的H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A公司后,你公司即不再是H公司股东,与H公司之间没有直接法律关系。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可以不必偿还。H公司偿还大量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系A公司的管理机构(董事会、股东会)作出的管理意思和行为,与你公司无关,除非原告现在有证据证实你公司仍然实际操控H公司,从而损害A公司权益。如果A公司认为你公司故意隐瞒H公司的真实债务情况,并要求赔偿的,应当举证证实你公司有故意隐瞒上述债务的情形,并证实影响了股权转让的价格。否则,其诉讼请求可以难以得到支持。由于此案较为复杂,建议你聘请律师代理本案。
  • 您好,清偿已过诉讼时效债务的,一般无权向转让方追偿。但也要看转让合同中是如何约定的,是否有提到“转让时未列明的隐性债务”这一问题。如您有任何问题,请随时与我联系。
  • 关键要看你们在股权转让时对这部分债务是如何约定的。我想,对方也不会傻到对超出诉讼时效的债务盲目偿还的,其中也许有其他隐情。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