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在青岛工作,七级工伤,如果我与单位解除合同和不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单位应分别赔偿我多少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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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根据《山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被鉴定为7级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7级16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7级25个月。
也就是说你获得的经济赔偿为53个月的你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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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7级16个月。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解除劳动合同的】,七级25个月。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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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参照工伤保险条例,可委托律师帮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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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