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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于2010年3月去世,我母亲临终前立遗嘱房产我为继承人,我妈妈有我和我姐姐两个孩子,我姐夫于2004年出国打工,至今未归,也一直未尽婚姻职责,我和我姐于2009年已经向法院提交离婚申请,还未判绝,现他突然回来提出分割财产,我该如何办理。如何办理遗嘱公证和房产过户?

继承
2010-12-13 11:21:10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如果房产遗嘱给你,你姐夫无权要求。其他按照法律你姐和他分配。
  • 如果该房产只遗嘱给你,则与你姐姐和姐夫无关。详情可来电咨询
  • 如果你母亲的遗嘱明确规定只有你为继承人,那和你姐姐、姐夫都无关,他们无权要求分割你母亲的遗产。如需进一步沟通,请拨打我电话。
  • 被继承人已经去世,再办遗嘱公证应该不可行,不过现在你们可以拿着母亲的遗嘱,直接走法院诉讼。这份财产如果专门是给你的,应该与你姐夫没有关系。具体电话咨询我吧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就你的问题可以做出如下解答:
    1,房子有你母亲的遗嘱,房子归你个人所有;
    2,你母亲的其他财产,由你与你姐姐二人继承分割,继承人有权利放弃继承遗产;
    3,你姐夫对母亲的遗产没有继承权;
    4、就你继承的房产要办理过户,一般要求有遗嘱公证,或是法院生效判决;你母亲去世了,公证的可能性没有了,可以到法院起诉;
    有进一步问题,可以电话联系。
  • 如果遗嘱指明房产只给你一人,那么你姐夫无权要求分割财产
  • 既然立遗嘱遗产归你,你姐夫是不能要求分割的,如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我。
  • 法律问题专业,非三言两语可掌握,建义您及时委托律师协助,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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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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