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公司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在这个公司工作了7个月的时间,现在跟公司提出离职。公司说一个月以后才可以办理离职,让我离开,但是我想马上就走,这样用不用给公司付违约金?目前公司没有给我安排工作,不用做工作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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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否则单位有权追究你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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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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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辞职,一般情况下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一般情况你应该比较容易就找到以上问题吧,比如说企业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或者没有足额支付加班工资,这些都是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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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程序上讲,还是要提前三十天提出辞职的,否则用人单位有权向你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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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