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子是结婚前男方贷款买的,首付全由男方出的。购房合同和发票全是男方名字。后来女方拿钱给男方一次性提前偿还了贷款。结婚半年后办理房产证时双方也约定了该房屋是夫妻共同共有,女方为该房屋的共有权人,但房产证上没有女方名字。请问:离婚时该房屋该如何分割?离婚时房屋分割以房产证为依据还是以购房合同为依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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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约定了共同共有,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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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女方是房产的共有权人否则离婚分割房产对女方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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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需要拿出相关的证据证明你已经出资了,或者当时约定房屋为共同财产的相关协议。不然会很难得到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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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