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产权证上面的名字是夫妻两人加12周岁的的孩子,一共3个人,现在离婚,男方的房产已经归并过户给女方,孩子的名字仍然在上面。现在女方欲将房子出售,请问未经过孩子签字认可(男方不同意出售房子),女方是否可以出售该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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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出于保护被监护人的利益,监护人是不能够出售被监护人的房产的,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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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还是没有离婚成功,该房屋是共同财产
因为不可以未经过男方同意而出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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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经孩子签字认可,未成年人的民事权利,是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因房子已是你和孩子共有的,你出售房子,必须是为了孩子的利益。如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或面谈。如若满意,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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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