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2010年4月中旬去世,生前他向他的朋友借了钱,大概有3、4人,每人分别三四万元。而在他生前本来我们家一共有两套房产,他与我母亲结婚三十多年,在我母亲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卖掉一套房产,现在他去世了他的朋友找到我,要求我来承担我父亲生前的债务,并且说是我继承了我父亲的遗产(一套房产)应该我来承担,我想问下两套房产应该是我父母的共同财产,既然我父亲私自卖掉了一套房产那是否可以看成他已经处理了属于他自己的那一半财产,而剩下的这套房产是否就应该属于我母亲的呢?既然是我母亲的财产了,我就没有继承我父亲的遗产了,是否就可以不用承担他生前的债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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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从保护债务人的角度出发,你父亲私自处分房产的行为,除非有证据证明你母亲确实不知情,否则该抗辩事由很难为法院采纳,实际上也不可能采纳。而且既然两处房产皆为共同财产,应该都用于偿还夫妻共同债务(虽然你父亲所借钱款很难说就是共同债务,但要说是你父亲的个人债务,恐怕也异常困难),你父亲去世也应当如此,偿还债务后剩余的财产才能依法予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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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其遗产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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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应当在继承遗产的价值范围内承担死者生前的债务。至于死者瞒着你妈妈卖房的事情,违法无效,可以向中介等过错方主张赔偿责任。请点击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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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