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律师,您们好:感谢你们百忙中抽空了解我的问题.首先,我想请问下,现行婚姻法中规定是分居多久算是自动离婚呢?如果是自动离婚,还要有什么程序吗?如果有一方不同意自动离婚,会强制执行吗?再者,结婚两年多时间,没什么共同财产,女方能要求男方赔偿青春损失费和精神损失费吗?第三,现在一10个多月的小孩子,是不是小孩子的户口跟母亲走,就一定会判给母亲(母亲并没有能力可以抚养小孩).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中给予一个茫然无助的人的帮助,就像点亮一盏明灯.再次先谢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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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自动离婚一说,离婚须经法定程序,或协议向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或向法院起诉离婚,没有青春损失或精神损失一说,除非对方存在过错,比如重婚、家庭暴力等,哺乳期的小孩一般判给女方,除非其不适宜抚养小孩。有需要请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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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自动离婚,如协议离婚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离婚,未满2岁小孩归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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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但是如果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法院可以判决离婚。法院不会支持青春损失费或者精神损失费的要求。小孩不满两岁的话,一定会判给妈妈。请点击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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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