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一个朋友借了他9000块钱,一直拖着不还,欠条的日期写的最后还款日期是2010年12月31日,结果现在不但钱没还而且人也找不见了,欠条上有他的身份证号,但是不知道家里的具体地址,只知道是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县的,我想起诉,请问有胜诉的把握吗??诉状应该怎么写?我要起诉是必须去宝鸡凤翔县起诉还是可以在我所在的地方起诉?起诉的费用大概是多少?是由我们付还是对方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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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不到对方的情况下,如果欠款人在本地连续居住满一年的,你可以选择在本地或者对方户口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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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地、被告所在地都可起诉,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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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可以在债务人的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在其离开户籍所在地后居住一年以上的居住地法院起诉。起诉状可以委托律师代书。法院的案件受理费50元,你作为原告起诉时要先向法院预交,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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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