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律师: 我来自香港,两年前和我老公在香港沙田办理结婚登记。结婚后老公的爸爸付首期在深圳给我们买了个小房,名字是我老公的。现在我们因为感情破裂,要离婚。我们都同意了离婚,财产问题起初说卖了楼,然后首期还他爸爸,后再平分。但他爸爸不同意卖楼,说是他付的钱,我们夫妻俩谁也别想得到。我老公就说那房子不卖就不卖,按现在的市场价是多少分两年还我,首期依旧还给他爸爸。 我想问律师,我应该怎么走这个途径?我有几个问点:第一,我可不可以要求通过法律卖这个房子,然后分割财产,或者不卖,但要求办手续前给我一次性付清归我的一部分财产?因为我不想拖两年,我也不想见我老公这个人,到时哪里找他去啊?第二,这个的流程是怎么样? 谢谢!

民事相关
2011-02-16 15:24:14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除非你想办法到大陆起诉离婚,否则,按香港法律起诉离婚非常麻烦,时间也很长。建议协商分割财产事宜,然后双方到内地起诉离婚,可以很快解决。至于财产分割,目前情况来看你比较被动,只有相信你老公了,能给你多少先拿多少吧。具体电话咨询
  • 建议委托律师起草离婚协议(含财产分割)并见证。
  • 建议委托专业人士起草离婚协议(含财产分割)并见证。
  • 1、双方可以协商个价格,要房子的一方,将价款的50%支付给对方;如协商补偿则法院会通过评估,以评估价一次性拍卖分割
    原则上离婚时财产一次性结算完毕,
    2、协商补偿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不详之处可电话咨询!
  • 可以买房分钱,或者房子一方,得到房子的一方给另一方补偿。可以提供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我详细了解情况后,可为您进一步分析并制定处理方案。
  • 你好,我们可帮到你,可来电咨询
  • 你可以要求卖房子,分割。
    协商不成,可起诉解决。
  • 房子是婚后财产应平分,你们可在深圳法院起诉离婚。
  •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房产,具体如何操作可来电咨询。
  • 1,这个房子若当是没有明确是赠与你老公一个人的,应认为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
    2,因房产证上是你老公的名字,必须要他在场才能过户。
    3,你可以起诉离婚,要求分割财产。
  • 你好,共同财产可以平均分割,可以委托律师起诉离婚
查看全部11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