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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学校不让带手机,但大部分学生都带。我把手机放在兜里,老师把我叫到办公室搜兜。搜到手机没收了,周五家长来要老师不还,说要等到期末考试完了再还,期末考试结束后我发现我手机里的短信和文件都被别人动过,同学也看到过老师没收手机后看学生短信。请问老师有罪吗?

其它综合
2018-08-01 13:11:2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1、不属犯罪行为。
    2、学生违反学校规定带手机到学校属于违纪,按情节轻重及后果学校有权依校规给予训诫、警告、记过等处罚。
  • 老师没收手机本来就是违法的,加上偷看短信更加是违法的行为。
  • 一、老师并非没收或收缴(不还)手机,只是对学生影响学习注意力的物品暂扣或代为管理,事后会用妥善的方式处理,家长应当维护学生的正当权利(而不包括不当行为)的同时,也应尊重老师的良苦用心。 二、既然家长这样挺身护短,就把手机给他吧,让他自已去面对。这样的学生不管也罢,苦心善意未必会有善意的回报。 我是支持老师行为的,我从不认为老师会坑害自已的学生。如果报警说老师没收学生手机的案情,110受理中心会直接告知你找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处理。
  • 1.学生在学校学习,应该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老师有权根据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但是需要在合法权限范围内。2.公民对私人物品享有所有权,可以根据物权法第39条规定,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3.民法通则第12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第18条规定,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4.因此,作为家长,将手机赠与孩子,那么所有权发生转移,手机属于孩子所有,孩子可以依法进行使用处分,但是权利的行使有限制,在学校就应该遵守规章制度,否则校方可以暂为保管,不能没收,否则构成了物权侵犯。5.侵犯物权,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可以有学生本人要求返还,可以由监护人主张要求返还。
  • 没有 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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