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专业律师:我太太于2011年15日下班,在回家的途中(就在厂门口,过红绿灯的时候),被后面同向行驶的货车撞倒压伤,当时我太太是驾驶一辆刚买准备领牌照的江门豪爵女装两轮摩托车,有驾驶证,交警方面的责任认定是同等责任。请问象这种事故能不能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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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判定符合工伤认定标准,可以申请工伤赔偿,协商不成可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有需要欢迎联系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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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上下班途中受伤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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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医疗期内按原工资待遇照发,建议你先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评残,根据伤残等级和本人工资计算赔偿,协商无效就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程序不熟悉,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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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属于工伤,建议申请工伤认定,之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最后索赔,有需要欢迎联系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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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认定为工伤。先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然后评残和评定医疗终结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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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你们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如有需要可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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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