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我们公司工作了了7年了,拿月薪。每月固定加班费200元,另外加20小时加班费(按公司正常加班费乘以20给予)现在为200+20*9.5=580元加班费;每月休息2天,公司要求24小时手机开机,法定加班都是每小时10元,整个公司的加班费也没有按劳动法。因为公司以上违反劳动法我提出辞工,要求补偿多年劳作N+I补偿,请问这样可以吗?应该怎样索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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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公司制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你可以提出辞职,并要求单位给你经济补偿并结算未合法支付的加班工资。你可以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具体如何操作可联系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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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的工资单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才能分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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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劳动部门提起仲裁,要求公司给予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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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要求公司依法支付加班费,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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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加班费,具体咨询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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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